作者 | 李北辰
来源 | 鲸落商业评论
从2014年亚马逊正式发布Echo,到2015年深圳南山区上百家跟风者的集体涌入,到2017年巨头入场后对前者的集体碾压,再到2018年市场的集体爆发,再到如今整个市场的风平浪静,国内智能音箱江湖几经波折,最终波澜不惊。
大概从2020年起,国内智能音箱市场陷入低迷。线上渠道销量从2020年四季度开始,已经连续六个季度出现环比下滑。洛图科技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到5月,中国智能音箱月销量同比分别下滑19.4%,23.7%,32.1%,29.3%和26.6%。IDC最新发布的《中国智能音箱设备市场月度销量跟踪报告》则显示:2022年上半年中国智能音箱市场销量为1483万台,同比下降27.1%,销售额为4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2%。
该如何看待这种衰退?一个较为理性的回答是:过去两年,伴随着用户尝鲜热潮的冷却,中国智能音箱的市场需求正趋于理性,人们更新了对这个曾被视作互联网“入口级”产品的认知,整个市场正慢慢回归“常识”,而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入口价值被稀释
众所周知,在智能手机的潜力被挖掘殆尽的情况下,巨头们都曾笃信,智能家居生态会是下一座流量富矿。在他们充满欲望的眼里,智能音箱是“后手机时代”的新流量入口,是连接万物的价值中枢,是5G和物联网时代的家庭标配。
在这场新入口争夺战中,阿里的天猫精灵,百度的小度,小米的小爱同学通过砸钱,补贴,杀红了眼。这场著名的“三国杀”溅了创业公司一身血,三巨头也一度占领了整个市场95%以上的份额。
但事与愿违,智能音箱的发展并不顺遂,很多已在默默吃灰。智能音箱并未用于传说中的万物互联,大多数人用它依旧只是听内容。几乎没有厂商公布过通过智能音箱的的购物订单量有多少,在全套智能家居的配制里,智能音箱也根本不是必须的存在。
如今,智能音箱的核心功能,几乎只剩下和一些音频平台的内容合作——从2015年到2022年,经过一番“七年之痒”,各厂商回到了智能音箱最“安分守己”的功能上:内容播放。
为何如此?
除了自然语言技术不成熟,隐私安全等常见回答,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过去两年,智能音箱的入口价值被严重稀释。
智能音箱诞生前,智能家居的交互都是通过触控来实现,而搭载了语音助手的智能音箱极大丰富了智能家居的交互方式,甚至曾被视作智能家居几乎唯一的入口。
然而,随着智能家居品牌和品类的日臻丰富,智能音箱的入口地位正日渐式微。如今,越来越多的厂商在用手机,电视,平板,以及智能中控屏作为智能家居的交互入口,这些交互设备普遍采用“触控+语音”的方式操控,其体验往往胜过单一语音操控方式的智能音箱。尤其是最近两年,许多智能家居厂商都在推智能中控屏,它同样具备AI交互能力,可以操控IoT设备,也可播放音乐,在使用方面比智能音箱更人性化。
另外,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是,由于缺乏统一标准,目前国内各类智能家居玩家往往各自为战,不同生态之间的产品难以协同运作,这也让智能音箱的处境陷入尴尬。
总之,在智能家居“入口”的位置上,智能音箱从未真正站稳过。
更致命的是,这个“入口”存不存在还两说。在不少人看来,单体的智能设备不是智能家居场景最理想的解决方案,毕竟语音交互技术的载体可以是开关,电视,空调,洗衣机等任何家电设备,随着未来多入口,无感交互,主动智能服务成为主流,“智能家居入口设备”或许将成为伪命题。
“本该有的”位置
所以,在有些悲观者眼中,过去几年,巨头们的“大力”,并未出现任何“奇迹”,用补贴换市场的策略没有太大实际意义,甚至对中国智能音箱产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了某种负面意义。
我个人倒不这么看,要知道,智能音箱虽从未大面积普及,也从未站稳过“入口”位置,但过去几年,价格降低导致的产能大增,确实大幅降低了智能音箱的技术成本,这导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果是,今天的智能音箱就算卖一百多块钱,也一样在硬件上有赚头。
在我看来,倘若厂商和用户从供需两端收缩野心,只把智能音箱当做一个“内容播放器”,那么这种级别的“有赚头”,也许才是智能音箱最健康的商业模式。
举个例子,智能音箱买回来后,用户往往还需要充会员(大约一年100多块钱),才能听到丰富的内容,这看上去貌似没有补贴时那么“值”,但在某种意义上,这才是智能音箱这个品类“本该有的”功能,对应的“本该有的”价格。
这么说吧,智能音箱从AIoT的神坛上跌下来的地方,才是它“本该在的”位置。
事实上,就像科技作者卓克所言:“那些年,互联网厂商把关于流量的所有可开发的机会都发掘了出来。这当然是一种模式创新。尽管也搭进去了不少成本,但只要在市场中充分竞争了,赔本产生的肉疼的信号总会在越来越强烈的时候让厂商终止不合理的行为。而且,这样的试错后,总还会留下一点什么。比如,今天一款音质不错,语音识别准确,控制精确的智能音箱,确实可以不靠补贴,卖 100 多块钱就能实现盈利。这在 2017 年的时候是谁也不敢想的。这些就是当初智能音箱爆发式的产业规模留下的果实。”
当然,至于用户爱不爱吃这个“果实”,则是另一番故事。
作者:李北辰(微信公号:鲸落商业评论)